撰稿人:John Richardson
在取得第二公民身份或永久居民签证前,您必须考虑特定的公民或居民身份可能对税务规划产生的影响。税务是决定您财务安全性的重要因素。本文介绍的税务居住状态规划将为您抛砖引玉。
二十一世纪的全球移动性
我们生活在一个全球移动性、公民身份多重化和居住地多样化程度都达到前所未有高度的时代。这个时代的成因很多,如在多个地点工作的灵活性,很多人无需考虑工作状况即可依靠已有资产生活,各国政府为那些愿意将资产和杰出才能引入本国的外国人提供多样化的移民机会。有的国家为了吸引人才,还争相引入多种税务激励措施,包括某些收入(通常是外国收入)在某段时间内免税等。例如,荷兰就免除了投资者为本国收入缴税的义务,而葡萄牙则不对投资人的外国收入征税。
投资移民行业生机勃勃,发展迅猛,潜力巨大。这个行业的蓬勃增长源于人们自主选择国籍和居住地的愿望,一些国家对引入外国投资的需求,以及将这些有需要的“个人”和“国家”进行一一匹配的企业家。一些国家仅提供公民项目,一些提供居民项目,有的国家则兼具这两种选择。
税务居住状态
移民居住状态和税务居住状态的通常是有区别的。人们在选择移居目的地时,往往只单纯地将移民因素纳入考虑范围。这是一种错误的认知。纳税同样是需要考虑的关键问题。纳税和税务居住状态同样应该作为决策的重要一环。
对于几乎全部国家而言,一个人的移民居住状态同他的税务居住状态具有很大差异。一个人可能同一个国家没有任何的实际居住联系,却需要按照该国税务要求为其全球收入税款。例如,居住在美国境外的公民需要为其全球收入缴纳美国税款。也就是说,移民居住状态和税务居住状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事实上,税务居住状态的变更很可能导致财富的流失。全部的美国公民都是美国税务居民,只有放弃美国国籍才会失去美国税务居民身份。
那么,了解了以上背景,您就应该将以下十点作为进行任何移民决策前的重要功课来认真对待。
第一:理解税务、居住地和税务居住地这几个概念
什么是税务居住状态?有何重大意义?作为某个国家的税务居民意味着您需要遵守该国的全部纳税法规。很多国家都对其税务居民施行“全球征税制”(与之相对的是“属地征税制”)。一般而言,一个国家税务居民的全球收入都属于该国的应税收入。
第二:研究并充分理解各国对税务居住地的不同定义
大多数国家会根据以下所列因素中的一点或几点来决定一个人的税务居民身份:视同居民(以任何理由在一个国家实际停留达183天或以上),惯常居民(个人的家庭居住地,同该地区社会团体存在成员所属关系),正式永久居民(由个人主观认定的永久居住地而决定),公民(对于美国公民和厄立特里亚公民而言,公民身份不随实际居住地发生变更)。
此外,一个国家根据不同需要,会对税务居住状态有不同定义。例如,美国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定义其公民或居民拥有税务居住状态;而在征收遗产和赠与税时,定义其公民或正式永久居民拥有税务居住状态。从以上例子可以看出,税务居住状态的定义是非常复杂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最近为同意其共同申报准则的国家发布了一个税务居住状态指南。
第三:避免成为多国的税务居民
只要您满足某国税务居住状态的条件,您就会成为该国的税务居民。也就是说,您需要为自己的全球收入在不止一个国家缴税。例如,很多居住在加拿大的美国公民要为其收入按照加拿大和美国的税务法规进行两次缴税。
以下是双重税务居住状态的两个例子。首先,无论居住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美国公民都属于美国的“税务居民”。若一个美国公民以其他国家为税务居住地,那么他就具有双重税务居住状态,必须按照两个国家的税务法规进行两次完全纳税。再比如,一个加拿大居民在葡萄牙长期停留后便会成为葡萄牙的“税务居民”。若他从未终止在加拿大的税务居住状态,便属于加拿大和葡萄牙两国的税务居民。
一般而言,双重公民身份能带来利好,但双重税务居住状态却是应该尽量避免的情况。很多美国人都在试图放弃他们的美国公民身份,因为他们中的大多数都会体会到,作为一个以上国家的税务居民,要完全满足税务和信息申报的要求是非常困难的。需要注意的是,美国永久居民无论生活在何处都会被纳入税务居民的范畴。
通过EB-5项目获得美国绿卡、成为美国永久居民的成功投资人对此应该有所了解。
第四:理解并清楚认识到同一个国家断绝税务关系的具体要求
如果您不想继续承担作为某国税务居民的义务,就必须断绝同这个国家的税务关系。需要注意的关键一点是,您不会因为单纯地移居到另一个国家就断绝同原居住国的税务关系。为了断绝税务关系,您要么不再满足那些最开始使您成为税务居民的条件,要么满足其他能够让您解除原税务关系的条件。不同国家对税务居民和如何解除税务关系的定义各有差异。
若仅考虑美国国内法律,对于美国永久居民即绿卡持有人,若希望断绝同美国的税务关系,必须采取特定的措施(如递交I-407表格)。单纯通过移居他国并成为另一国家的税务居民,不会自动解除永久居民同美国的税务关系。美国公民若想解除同美国的税务关系,必须放弃其美国国籍。若加拿大公民希望解除同加拿大的税务关系,必须首先放弃加拿大“惯常居民”身份,且每年在加拿大停留的时间不得超过182天。只有不再满足维持税务居民身份的条件,一个人才有可能解除同某个国家的税务关系。
第五:考虑如何利用现有的税务条约来解除税务关系
有时您很可能同时满足两个甚至多个国家的税务居民条件。若这两国间有税务条约关系,那么这个税务条约可能允许您切断同两国其中之一的税务关系。这项条款称为“税务关联切断原则”——很多税务条约中都对此有所说明。
例如,考虑加拿大与葡萄牙间的税务条约规定,只有当某人在某国拥有永久住所时,才会被认定为该国居民。若该个人在两国都拥有永久住所,则与之具有更紧密个人和经济关系的国家成为其需要履行税务义务的国家。若无法确定个人的关键利益属于哪一国,或个人在两国都无永久居所,则被认定为其“习惯性住所”所在国的税务居民。缔约国还可能通过判定一个人是哪个国家的国民从而决定其税务居民身份。条约的关键作用在于将一个人的税务关系限定在某一个国家。
美国公民不能使用税务条约来切断税务关联。请注意,美国同他国的条约中通常会包含一条保留条款,限制美国公民使用条约的能力,从而使得美国公民无法通过条约来切断税务关联。
第六:理解切断税务关联带来的后果
“退出税”如何影响移民决策?人们切断同某国的税务关联而不缴纳任何退出税的时代已经过去了。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向切断税务关联的个人征收费用。一般原则是,切断同某国税务关联的个人相当于以公平市场价出售资产。这通常会导致“类增值税”,即切断同某国税务关联的代价。
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就是两个征收“退出税”的国家。退出税的征收是根据个人在作为税务居民期间积累的资本增益而计算的。原则上讲,对于这两个国家来说,这意味着个人仅需要为其在该国居住期间积累的收益缴纳退出税。
美国向放弃公民身份的公民征收退籍税。实际上,该税项主要影响的是居住在其他国家的美国公民。美国退籍税根据公民居住在其他国家期间积累的收益而计算。在您参与EB-5项目前,请务必理解:美国同样向持有绿卡的长期居民征收退出税,长期居民指的是在过去十五年中的八年属于永久居民的个人。
第七:注意退出税可能引发双重纳税问题
退出税有时也可能属于双重纳税税项。例如,一处资产在个人切断同当前国家的税务联系时可能需要缴纳视同资本增值税,而在该个人成为另一国家税务居民时则需缴纳实际资本增值税。
目前,税务条约解决双重纳税问题的情况越来越常见。
第八:了解税务条约如何减轻退籍税带来的影响
这是一个复杂的话题,越来越多的税务条款都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规定。一般原则是,纳税人不应为同一资本增益缴税两次。当纳税人的原居住国与迁居国之间有税务条约时,可能能够避免双重纳税的问题。条约的生效方法是,若迁出国对视同资本增益征税,那么第二国只对纳税人成为第二国税务居民后积累的资本增益征税。这类“退出税减免条款”的一个例子是美加税务条约第七条。随着全球移动性的增加,退出税减免条款也必将越来越多地出现。
第九:进行移民前规划
如果您在新一国家取得了税务居住状态,您的现有财产就可能成为“外国资产”。那么您的新居住国如何对这一部分资产征税?很多移居到新国家的人都会将财务等其他资产留在原居住国。从新国家的角度而言,一个人在原居住国取得的任何资产都会被认定为外国资产。很多国家(特别是美国)强制要求纳税人申报并对其外国资产进行报税。很多人对此都缺乏心理准备。
第十:对作为新税务居民的生活建立合理预期
您可能需要满足的申报要求有哪些?很少有人在移居到新国家时完全切断同原居住国的联系。通常他们都会保留银行和股票账户,有的人还有养老金和信托账户,有人甚至还持有小型企业的一些股份。您必须对可能存在的申报要求有充分理解。美国和加拿大就是对外国资产具有严格惩罚性申报要求的国家。
有备无患
在全球移动性不断增加的今天,您应该确保在移居前、移居时和移居后均获得可靠的税务建议。千金难买金玉良言,好的建议能帮您避免不必要的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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